晨报讯(记者 何欣) 拳头、皮鞭、人身攻击,男子陈某因不堪忍受妻子近二十载的家庭暴力,在村委会住了十余年,同时两次向房山法院起诉,要求离婚,且不要任何共同财产。近日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。
陈某诉称,他与妻子刘某系经人介绍相识后很快结婚,并生有一子一女,婚前对妻子刘某的性格缺乏了解,没想到婚后刘某会经常打骂自己,自己不堪忍受妻子的火爆脾气离家出走,在村委会内寄住了近10年。今年,陈某患上糖尿病需要人照顾,不得不返回家中居住,谁知妻子仍不给好脸色,而且态度变本加厉,经常用拳头捶打,有时还用鞭子抽打其身体。有一次,陈某不堪打骂昏倒,刘某不仅不照顾,还对其进行人身攻击。陈某无奈再次搬回村委会居住。“她实施家庭暴力已经有二十多年,我实在无法忍受,请求法院判决我和她离婚。”陈某说。
面对丈夫的起诉,刘某在法庭上称,陈某经常不回家,不照顾孩子,没有尽到丈夫的责任,自己无法忍受陈某的性格,有时对他生气就无法控制自己才进行的人身伤害,“但并没有陈某所述那么严重。”
房山法官经过一番耐心调解,这对夫妻最终同意离婚,婚姻共同财产即拆迁所得两套房分别归儿子和女儿所有,两人对两套房屋分别拥有居住权。
(原标题:妻家暴二十载 夫终获得离婚)